隨著omicroni新變種在美國肆虐,甚至昨天還出現了首例死亡病例。官方一直在呼籲民衆盡快接種加強針,但最終是否接種仍憑個人意願。
值得一提的是,新冠肺炎已經在被美國移民局歸為“A類不得入境美國的疾病”(Class A inadmissible condition),其他A類疾病還包括肺結核、梅毒和其他高傳染性的檢疫疾病。
除個別情況外,若不接種疫苗,將失去綠卡申請資格。
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DC)發布一項最新政策,從10月1日起,所有在美國的綠卡申請人都必須在提交體檢報告的同時,遞交新冠疫苗接種證明。
只有接種過新冠疫苗的申請人才有資格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
所有在2021年10月1日或之後做移民體檢(I-693)的申請人都必須向醫生提供新冠疫苗接種證明文件,指定的移民體檢的醫生需要審查該文件來確定申請人是否完全接種。
移民局同時公布了新的體檢報告版本,所有2021年10月1日後完成體檢的受益人必須使用新版本的I-693表格。
但如果移民體檢在2021年10月1日之前完成,並且仍然有效,則不需要接種新冠疫苗。
綠卡申請人可以使用正式的疫苗接種記錄卡或醫生記錄的病曆副本作為疫苗接種證明。
沒有書面文件證明的自我闡述是無效的。
如果存在以下情況,美國移民局可以考慮給予豁免:
1. 申請人的年紀未達到允許施打疫苗的要求。
2. 申請人的情況符合施打的禁忌。
3. 新冠疫苗在申請人所在的地方無法經常取得。
4. 如果申請人因為宗教(religious)或是道德(moral)沖突,或是醫療上的原因,可以要求不用打疫苗。
此外,美國移民局還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基于宗教或道德信念的人給予豁免。要求豁免的人必須提交I-601表格正式申請豁免。申請人不能提供充分的豁免證據,那也有可能無法獲得綠卡。
目前,完全接種疫苗指打了兩針輝瑞、Moderna或單劑強生疫苗。只有在打完第二針兩周後才會被視為“完全接種”。美國政府正在評估是否需要接種加強針。因此,“完全接種”的定義改變只是時間問題。
此外,新冠疫苗必須是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FDA)或WHO世界衛生組織所認可的指定疫苗。
因此,對于不在美國本土的綠卡申請人,如果無法獲得美國FDA指定的疫苗,則可以提供WHO指定疫苗的接種證明。
WHO指定的疫苗品牌包括:輝瑞,莫德納,強生,北京科興,中國國藥,康希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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