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活小編

關於冰箱裏的食物是否還可以吃,加州正試圖解決這個由來已久的爭論。

加州州長加文‧紐森(Gavin Newsom)上周末簽署法律,使該州成為第一個禁止使用「銷售截止日期(Sell By)」或「最佳食用期(Best Before)」等食品標籤的州。

由於沒有聯邦法規規定這些標籤應包含哪些訊息,這些標籤經常讓消費者感到困惑。

從牛奶到麵包,所有食物上都有這些標籤,它們不受監管,也不會告知消費者食物是否安全。

事實上,「銷售日期」通常是商店用來管理庫存的,而不是消費者用來確定食品新鮮度的。

據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稱,這些標籤造成了全美近20%的食品浪費。僅在加州,每年就約有600萬噸未過期食品被丟進垃圾桶。

該法案的議案人、民主黨州議員傑基·歐文(Jacqui Irwin)表示:「我們不得不懷疑我們的食物是否還能吃,這是我們所有人都在努力解決的問題」。

她在聲明中補充道,新法律的目的是減少食物浪費,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為消費者省錢。

23歲的茉莉‧阿科斯塔(Jasmine Acosta)曾在一家超市工作,她表示,大多數消費者都看不懂目前的標籤。

她說:「標籤讓大多數消費者感到困惑。這純粹是浪費錢。」

她養成了在使用食物前檢查購買的肉類是否有氣味或變色的習慣。茉莉說,「銷售截止日期」有助於超市遵守「先進先賣」,並為下一批貨物的到來做好準備,但這並不意味著食物已經變質。

她對新法表示支持,並認為這將有助於每個人都保持相同認知。

這項新法律為加州的食品標籤制定新標準,將於2026年7月生效。

該標準用「最佳使用日期(Best if Used By)」標籤來表示最佳質量,用「使用日期(Use By)」來表示產品安全,這是聯邦機構推薦的方法。

雞蛋、啤酒和麥芽飲品不受此限制。

雖然其他州也試圖通過類似的法律,但在聯邦層面上沒有任何進展。支持者希望這項立法能為美國食品標簽標準化鋪平道路,希望加州龐大的市場將推動食品製造商在全美範圍內採用同樣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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