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活小編

收到陪審團傳票(Jury Summons),對於不少高齡長者來說可能是一件麻煩事。尤其是行動不便、患有慢性疾病,或者需要家人協助處理日常事務的人,每次收到傳票後,都要重新申請免除陪審團義務。

不過,從2028年開始,加州80歲及以上長者將多一個選擇。加州州長紐森於9月14日簽署AB 1359。根據新法,從2028年1月1日起,80歲及以上的加州居民,如果因為醫療或身體障礙,已經無法履行陪審團義務,可以申請永久免除陪審團服務,而且不再需要提供醫生證明。

法案連結:https://legiscan.com/CA/text/AB1359/id/3456684

80歲以上,可以申請「一次永久免除」
這項新規最大的變化,就在「永久」兩個字。根據AB 1359,年滿80歲的居民,如果存在某種身體或醫療方面的障礙,並且這種狀況使其永久無法履行陪審團義務,可以向當地負責陪審事務的部門提交書面聲明。

申請人需要在聲明中確認,自己存在使其永久無法履行陪審團服務的障礙。收到符合要求的書面聲明後,陪審事務負責人應給予永久豁免。更重要的是,申請人不需要另外提交醫生、治療機構或其他醫療服務提供者出具的證明、信件或醫療文件。對於一些已經80多歲、90多歲,行動困難或長期受健康問題影響的長者來說,這意味著以後不必每次收到陪審團傳票後,再重新處理相關手續。

不是滿80歲就自動不用當陪審員
這裡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區別。新法律並不是規定「加州居民年滿80歲後自動免除陪審團義務」,也沒有規定80歲以上的人不能擔任陪審員。年齡本身並不是自動豁免的理由。

新規針對的是年滿80歲,同時因為醫療或身體障礙而永久無法履行陪審團義務的人。這些長者可以主動提出永久豁免申請。如果身體狀況良好,而且本人願意參加陪審團服務,即使已經80歲以上,仍然可以繼續擔任陪審員。所以,這項新規提供的是一個「選擇」,而不是強制所有高齡長者退出陪審團服務。

事實上,加州目前已經對部分高齡人士申請醫療原因免除陪審團服務提供了一定便利。根據現行規則,70歲及以上的人,如果因為身體或精神狀況無法履行陪審團義務,可以在一定情況下不提供醫生證明,但仍需要按照當地法院的要求說明自己無法服務。問題在於,這類豁免通常並不意味著以後永遠不會再收到傳票。如果之後再次被選中,長者可能又需要重新處理。

而從2028年開始,AB 1359針對80歲及以上、因相關障礙永久無法履行陪審義務的人,增加了「永久豁免」的途徑。只要按照規定完成申請,就不需要每次收到傳票後反覆申請。

為什麼要增加這項規定?
這項法案由加州眾議員Patrick Ahrens提出。他表示,推動這項法案的一個原因,是有選民向他反映,幫助年邁家人辦理陪審團豁免時遇到了不少困難。

支持這項改變的人認為,對於普通成年人來說,填寫申請、聯繫法院可能只是一些手續,但對於80歲以上的高齡人士,情況可能完全不同。一些長者行動不便,有慢性健康問題;還有一些人不熟悉電腦、網路或線上申請,需要子女或照護者幫助才能處理信件和文件。

根據加州公共政策研究院(Public Policy Institute of California)在2025年的一份報告,大約三分之一的80歲以上成年人,在沒有他人幫助的情況下居家生活會遇到困難;約五分之一存在基本自我照護方面的限制。對於失智症患者來說,收到陪審團傳票後如何回應,也可能成為家人和照護者額外需要處理的一件事。

2028年才開始,現在收到傳票怎麼辦?
這一點尤其需要注意:新規定要到2028年1月1日才正式實施。法案已經簽署成為法律,但相關永久豁免條款並不是現在立即生效。因此,如果現在收到陪審團傳票,不能因為自己已經80歲,就直接把傳票放在一邊不處理。

在新規正式實施之前,仍應按照傳票以及當地法院現行規定進行回應。如果因為健康、行動能力或其他原因無法參加,可以按照當地法院提供的方式申請豁免或延期。等到2028年新規實施後,80歲及以上、因醫療或身體障礙永久無法履行陪審團義務的人,就可以
按照新的程序申請永久豁免。

對於家中有高齡父母的家庭來說,也可以提前了解這項變化。以後父母如果已經超過80歲,又因為身體狀況確實無法參加陪審團服務,就不必為了反覆申請豁免而一次次準備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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