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活小編
加州州長紐森近日簽署了多條法案,其中不乏有幾條會對華人社區帶來巨大影響。例如紐森上周簽署的SB 951法案,將使得數百萬加州人獲得更多的休假福利。
而簽署的AB2147號法案,從明年1月份起,在加州穿越馬路不再是違法行為。換句話說,就是加州汽車駕駛上路要格外小心。
SB 951法案
據悉,SB 951法案將提高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工人的休假福利。到2025年,低收入勞工可在請假照顧生病的新生兒或家人時獲發90%的薪水。
據悉,這項法案由參議員 María Elena Durazo 提出。
紐森發聲明指出:“20年前,加州創設實施全國第一個有薪家事假法規,如今我們推動有薪家事假向前邁出重要的一步,確保更多的低收入勞工可在賺錢養家的同時獲得他們應得的休假,受益者當中很多是女性或有色人種群體。”
根據法案,有薪家事假的資金來自加州殘障人士保險基金,加州绝大多數勞工所繳纳税款中的1.1%會撥入這保險基金。
SB 951 延長了原定於年底到期的州殘疾保險和帶薪家事假的工資替代率。根據立法分階段增加福利,到 2025 年,收入低於該州平均工資的工人在休假期間可以獲得高達 90% 的正常工資。
申请有薪家事假的人士根據其正常收入的多少,按比例通過申請獲得基金發出有薪家事假補助。
補贴的最長發放時間為8個星期。根據測算,今年申請有薪家事假的人士,每星期可獲發放最高1540美元補貼。
懷孕婦女也可申請這項補貼。
2025年新法正式生效後,一方面有薪家事假法律對低收入人士的收入上限放寬到年收入5.7萬元以下,這類勞工可獲的補貼將達到正常工作薪水的90%,其他收入較高的人士申請休有薪家事假的補貼上限為正常工作薪水的70%。
在明後兩年過渡期,加州仍執行以前的規定,即最低收入勞工(收入上限比新法嚴格,為2.7萬元以下)休有薪家庭假時,最高可獲發70%補貼,其他人為60%。
可見在現行法規下,即使是拿著最低時薪的全職工人,休有薪家事假時基本只能拿到正常薪水60%的補貼。
大力推動新法提出並最终獲得簽署的行動聯盟指出,加州現行的有薪家事假法規已落後於其他州,規定過於嚴格,實際很多人無法受益。
很多人不敢請假照顧生病的家人,有些懷孕婦女因無法承受收入大幅驟減,只能在生完孩子後不久就馬上回歸職场工作。
AB2147號法案
AB2147法案别名“自由行走法案”,由北加州眾議員丁右立(Phil Ting)發起,並由州長紐森簽署成為法律。
新法規定,只要安全的情况下,即使民眾不走人行道横穿馬路(jaywalk),也不算違法,執法人員不可因此開罰單。
新法定義,執法人員只有在合理判斷後,認為一個人横穿馬路存在著被汽車撞到的危險時,才可以阻止其亂穿越馬路並開具罰單。
該法律將2023年1月1日生效。
丁右立說:“安全過馬路不應該是犯罪行為。當昂貴的罰單和與警察不必要的對抗只影響某些社區時,是時候重新考慮我們如何使用我們的執法資源,以及我們的穿越馬路法是否真的保護了行人。”
支持者表示,該法律在穿越馬路合法化方面取得了勝利,因為穿越馬路的罰單不成比例地發放给了低收入人群或少數族裔,他們通常無力支付罰單。
但在加州州參議院公共安全委員會的報告中,加州縣警局長協會(California State Sheriff’s Association)、加州地區檢察官協會(California District Attorneys Association)、千橡市(Thousand Oaks)市政府等表達了反對意見。
報告記錄了這樣的質疑聲:“該法案規定,除非‘一個謹慎的人判斷(行人)可能存在與行駛车輛發生相撞的直接危險’,否则執法人員不得攔截行人。根據這一標準,當執法人員確定他們能進行攔截時,可能已來不及防止行人受到傷害。”
報告還引用千橡市市政府的說法:“這個法案允許穿越馬路,雖然看起來好像無害,但在非指定區域過馬路構成了魯莽的危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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